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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角色换位”教育模式促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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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10:52: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是充当“文明授课人”增强道德意识。
        为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睢宁县司法局坚持“司法行政服务为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这一理念,把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公益活动服务等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充当“文明授课人”,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让更多的人自觉加入到文明城市创建的志愿服务中来,有效促进文明城市的创建。
        二是充当“普法志愿者”增强守法意识。
        为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在活动中接受矫正、修复社会关系,睢宁县司法局组织由社区服刑人员组成了一支“特殊”普法小分队,深入村镇、社区,向群众发放《公民法律常识读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服务手册》等法治宣传资料,同时指导群众用手机扫睢宁司法微信公众号,随时接收普法信息,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学法、用法、守法的队伍中来,大力推进社会正能量。
        三是充当“在押服刑犯”增强危机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丰富矫正手段,提高工作质量。睢宁县司法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辖区内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走进县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实地感受在押服刑人员的监内生活,真切体会高墙内外的巨大反差。不少社区服刑人员在警示教育后表示,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要牢记身份,积极改造,造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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